很多房東不知道,把房子委託給合法登記的包租代管業者出租,依法有專屬的節稅優惠,比自己出租能認列更高比例的必要費用。這篇整理法源依據、優惠內容,並用實際數字試算給你看差異在哪裡。
以下內容僅供參考,不是正式的稅務諮詢。實際稅額請以國稅局核定為準,建議申報前洽會計師確認。
法源依據: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
這項優惠不是傳言,而是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。個人住宅所有權人只要把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,且租約約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,就能依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17條規定減徵租金所得稅——不需要房客是低收入戶,也不需要社會住宅資格。這項優惠原本是5年一期,行政院已核定展延到民國117年(2028年)6月26日,目前仍然有效。
各類房東的所得稅費用認列比例比較
租金所得要繳多少稅,關鍵在於「必要費用認列比例」能扣多少——扣得越多,要繳稅的所得基數就越小。
| 房東類型 | 每月免稅額度 | 6,000~20,000元部分 | 超過20,000元部分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自租房東 | 無 | 不適用 | 43% |
| 委託合法包租代管業者(我們) | 6,000元 | 53% | 43% |
| 公益出租人 | 15,000元 | 43% | 不適用 |
|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| 15,000元 | 60% | 不適用 |
(公益出租人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兩類需符合政府方案的房客資格限制,隨寓而安目前為一般民間包租服務,不承接這兩類方案;上表僅供對照參考。)
實際試算:月租 25,000 元的物件,一年可以少繳多少稅?
以雙北常見的 2 房 1 廳物件、月租 25,000 元為例,比較「自己出租」跟「委託包租代管」兩種情況,一年下來的應稅所得(要拿去乘稅率的基數,不是最終稅額)差多少。
委託包租代管:分段計算明細
| 租金級距(月) | 費用認列比例 | 該級距全年租金 | 該級距應稅所得 |
|---|---|---|---|
| 6,000 元以下 | 全免稅 | 6,000 × 12 = 72,000 元 | 0 元 |
| 6,001~20,000 元(即 14,000 元) | 53% | 14,000 × 12 = 168,000 元 | 168,000 − (168,000×53%) = 78,960 元 |
| 超過 20,000 元部分(即 5,000 元) | 43% | 5,000 × 12 = 60,000 元 | 60,000 − (60,000×43%) = 34,200 元 |
| 合計 | — | 300,000 元 | 113,160 元 |
兩種情況總結比較
| 項目 | 自己出租(一般房東) | 委託包租代管(我們) |
|---|---|---|
| 全年租金收入 | 300,000 元 | 300,000 元 |
| 費用認列方式 | 統一 43% | 分段(免稅/53%/43%) |
| 免稅+費用認列合計 | 129,000 元 | 186,840 元 |
| 應稅所得 | 171,000 元 | 113,160 元 |
| 應稅所得差額 | — | 少 57,840 元 |
| 適用 12% 稅率,約可少繳 | — | 6,941 元/年 |
| 適用 20% 稅率,約可少繳 | — | 11,568 元/年 |
實際能省多少稅,還要看你的綜合所得稅邊際稅率(跟你全家的總所得有關),上表僅供參考。租金越高,或是適用的稅率級距越高,差距會更明顯。這還沒算進台北市的加碼優惠。
如果乾脆不申報呢?三種做法的稅負與風險一次比較
還是有房東會想「乾脆不要申報,房客付現金,國稅局也不會知道」。這樣做省下的稅,其實遠遠不夠彌補查獲後的風險。同樣以月租 25,000 元(年租 300,000 元)試算,一次比較三種做法:
| 報稅方式 | 應稅租賃所得 | 應納綜所稅(以 20% 稅率試算) | 房屋稅率 | 法律風險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自己出租,不申報 | 0 元(未申報) | 0 元(未申報,屬逃漏稅) | 落入囤房稅 2%~4.8%(未依規定申報) | 高:地價稅籍、實價登錄、水電用量異常等資料勾稽都可能被查獲,一經查獲須補稅並加處罰鍰 |
| 自己出租,如實申報(43% 費用認列) | 171,000 元 | 約 34,200 元 | 1.5%~2.4%(已如實申報達標準) | 低 |
| 委託包租代管業者(我們) | 113,160 元 | 約 22,632 元 | 1.5%~2.4%(全國;台北市物件另有 40% 減徵,換算約 0.9%~1.44%) | 低 |
不申報表面上「當年度」稅金是 0,但要承擔的是查獲後補稅加罰鍰、還要面對房屋稅被歸類到累進的囤房稅級距,長期反而不划算。委託包租代管除了稅負相對較低,簽約、收租都留有正式紀錄,申報上也不需要自己煩惱。
上表為簡化試算,實際應納稅額依個人綜合所得稅級距、物件房屋現值與公告地價而定,僅供參考,請洽會計師或國稅局確認實際金額。
台北市加碼:房屋稅、地價稅各再減徵 40%
如果物件在台北市,依《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》,委託合法登記包租代管業者出租的物件,房屋稅、地價稅還可以各再減徵 40%(每屋上限各 1 萬元),一樣不需要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人身分。實際能省多少要看物件的房屋現值與公告地價,因每屋差異較大,這裡就不做通案試算,有需要可以請我們協助評估。
目前查到新北市的房屋稅、地價稅優惠仍綁定社會住宅/公益出租人身分,尚未查到與台北市相同、一般包租代管即可適用的版本;但前面提到的綜合所得稅優惠是全國性規定,雙北物件都適用。
小結
委託包租代管除了不用自己招租、收租、處理糾紛之外,依法還有實質的節稅空間。想知道自己的物件實際能省多少,歡迎聯絡我們,由專人依物件現況協助評估。